我国刑法对介绍卖淫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2023-08-03 00:50:16 来源: 问法网

一、

我国刑法对介绍卖淫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对介绍卖淫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找法网提醒您,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二、

介绍卖淫罪的追诉期限

刑法规定刑事追诉期限最短为五年。具体要根据犯罪情节确定 。

根据《刑法》规定,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资料图】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

介绍卖淫罪怎么构成的

介绍卖淫罪的构成要件为:

1.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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