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飙车炸街”?严打不怠!丨滨州交警当好群众“守夜人”还静于民

2023-08-31 10:24:03 来源: 齐鲁壹点

“飙车炸街”不仅影响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噪音污染也严重影响了广大市民的休息,让人深恶痛绝;驾驶人自认为的耍帅显眼,其实隐藏着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顷刻间就是车毁人亡的悲惨结局。


(相关资料图)

为深入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公共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自今年6月份起,滨州公安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飙车炸街”专项行动。行动中交警、治安、特巡警多警种联动,公安机关、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环保多部门联合,派出所、交警中队协同打击,持续开展“飙车炸街”专项行动。

8月21日至24日,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飙车炸街收网行动”,打击“飙车炸街”团伙2 个,查处非法改装窝点5个,查处涉嫌“飙车炸街”违法案件53起,扣留非法改装拼装车辆43 辆,清理网上“飙车炸街”有害信息200余条。

8月份以来,查处各类车辆非法改装违法行为329起,查处摩托车违法行为341起。

全警种联勤联动,整治工作全面开展。成立了市局领导任组长的工作专班,部署各警种严密打防联控举措,交警、治安、刑警、网警、技侦、法制全面同步行动,对相关线索及时固定证据,第一时间落地查处。

指挥行动一体化,整治工作精准开展。“行动现在开始!”8月22日上午,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王宏刚在指挥调度中心发布“收网行动”指令,各工作小组根据前期线索收集、研判分析,对改装点、存在飙车倾向人员等线索第一时间落地核查和源头追查。

打击查处专业化,整治工作高压开展。针对飙车炸街违法犯罪中不易甄别的改装车辆,滨州交警成立了车辆专项鉴定小组,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同时,交警、刑侦、治安、特巡警全面加强警务合作,在重点区域、路段加大警力投入,对“飙车炸街”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管的警示威慑力。

雷霆出击 还静于民

严查整治 守护安全

滨城交警

滨城交警成立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通过视频分析、图像侦查,轨迹研判,摸清嫌疑车辆和改装窝点具体位置。行动中,区公安分局交警、治安、法制、刑侦及派出所同步上案,联合区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联勤联动,合成作战,瞄准“飙车炸街”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集中攻坚发力。行动后,派出所和交警大同步上案,搜索固定证据,查处嫌疑人一律带至办案区集中问询,查获车辆集中统一管理。

8月23下午下午16时许,滨城区交警接支队指挥中心指令:有一辆疑似非法改装的机动车在辖区内行驶。经过走访摸排、调取视频等措施,在黄河五路某小区内将该车查获该车。驾驶员系王某,驾驶的鲁M15***猛禽皮卡车涉嫌擅改变机动车技术参数。目前,该车已扣押至停车场,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

经济技术开发区交警

开发区交警、分局特巡警、派出所等部门联合行动。紧盯飙车行为“零容忍”,对“飙车炸街”高危重点人员开展滚动排查。同时以大队分控中心为中枢,精准研判“飙车炸街”嫌疑车辆轨迹、倒查行踪、固定证据,提高打击精准度,一经接到“飙车炸街”警情,指派附近警力快速赶赴现场进行围剿,实现精准打击,实现对“飙车炸街”违法车辆的精准拦截。

行动期间,经开交警通过分析研判发现疑似改装车鲁M8**A3,并在黄河五路新立河西路口将其拦停。经查看,该车尾气、轮毂、轮胎、减震等处经过改装,交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并拆除恢复原样。

邹平交警

8月22日下午,邹平交警针对支队推送有“飙车炸街”嫌疑车辆,开展针对性研判。研判组通过对嫌疑车辆常出没区域轨迹进行了3个多小时的调查分析后,于当晚8时在黄山三路黛溪六路将嫌疑车辆鲁MZ5***查扣。该车辆擅自加装消音、排气管,属于非法改装。民警当场对车主进行教育并依法处罚,责令恢复原状。

惠民交警

8月22日,接到支队推送的鲁MZ6***车辆涉嫌“飙车炸街”的线索后,惠民交警立即展开行动,对该车辆进行信息研判。经查,驾驶员李某为了博人眼球,达到“炸街”效果,擅自改装了排气。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同时依法做出处罚,并拆除改装设备恢复原状。

无棣交警

8月22日,无棣交警接到非法改装车辆信息后,迅速对车辆进行分析研判,通过调取监控、路面巡逻、定点蹲守、网上网下联动方式,于8月22日下午成功将三部非法改装隐患的车辆全部查获。

王某星驾驶的鲁M56***小型越野客车,擅自更换前保险杠和减震、加装前照灯及后拖钩、铁锹架。

于某梁驾驶的鲁M01***小型轿车擅自加大车辆轮胎及轮毂、加装后尾翼。

毕某亮驾驶的鲁MWX***小型普通客车擅自加装大灯、绞盘、行李架、侧帐篷、后脱钩、涉水喉,加大车辆轮胎及轮毂。

民警对以上驾驶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处罚,同时责令驾驶人对车辆非法改装部位进行拆卸、更换、恢复原状。

非法改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驾驶加装改装、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排气管的机动车的,将处以二百元罚款,并取消相关机动车享受10年内定期免于上线检测资质。

无证驾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一条: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一次记9分。

“炸街”并不帅!违法又危险!请遵规守法文明行车,自觉抵制飙车“炸街”!滨州交警将持续发力严厉打击各类“飙车炸街”行为,同时接收举报线索,广大市民朋友发现相关线索,可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也可以拨打0543——12123,或者通过以下方式举报相关线索。

方法一

在微信小程序“滨州微警务”找到交警板块

滨州微警务

滨州微警务是滨州市公安局手机端“互联网+民生警务平台”,为您提供公安政务服务网上办理、信息查询、诉求受理和各类警务资讯服务

通过“滨州交警随手拍”上传举报线索

微信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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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二

在“滨州交警”微信号的“服务”栏找到“滨州交警随手拍”上传举报线索

自觉抵制“飙车炸街”违法行为,警民携手共同维护,安畅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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