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丢了可以补吗

2023-08-26 01:30:25 来源: 问法

一、工伤认定书丢了可以补吗

工伤认定书丢了是可以补的。工伤职工或者及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职工的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补办。法律快车提醒,根据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


(资料图片)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四条

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二、工伤认定需要什么资料

工伤认定需要材料有: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三、工伤认定多久出结果

工伤认定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出结果。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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